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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求《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《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告
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 :2017-08-01
为优化我市营商法治环境,规范我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检查、行政处罚行为,我局拟对《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《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进行修订,为凝聚全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共同打造食品药品安全,现公开征求意见,社会各界可于2017年8月15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:
1.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:22526236@163.com;
2.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: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;
3.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:024-22525083。
附件:1. 《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
2. 《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
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7年8月1日